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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输血查对制度

    时间:2018-07-30   浏览次数:4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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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采集配血标本前查看《配血申请单》是否填写完整,核对病区、病人姓名、床号、性别、年龄、诊断、住院号,血型、血的种类和量,并将条形码贴于试管。

    (2)抽血时必须将试管连同输血申请单携至病人处,核对床号、姓名、标本号后方可采血,抽血后在《输血申请单》抽血者处签全名,同步登记《六安市第六人民医院血型、血交叉标本采集信息登记表》。

    (3)同时有两人以上病人须配血,必须分别进行。

    (4)送血标本和取血必须有医生、护士进行,不得交由病人或病人家属送取。取血时双方必须同时核查交叉配血报告单上的患者信息和血袋上的血液信息,包括:患者姓名、性别、住院号或门诊号、科别(病房/门急诊)、床号、血型、供血者血袋编码、血型、血液量、采血日期、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以及血液的物理外观和内容物等,核对无误签名后,取回血液。

    (5)在输血前、床旁、输血后三个阶段严格执行双人 “四查十对”: 四查:检查血液包装是否完好无渗漏、血的质量、血的有效期、输血器是否完好; “十对“:(病历与交叉配血单):病区、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 ;2.两人再仔细交叉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血袋标签上的献血码、血袋号、血型、所输血的种类及量, 交叉配血试验的结果。

    (6)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连续输入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后,再继续输注另外一袋。全血、成分血及其它血液制品应从输血科取回后30min内输注,全部成分均应在4h内输完。输注优先顺序:冷沉淀、血小板、血浆、红细胞或全血(2U最长输注时限不超过4小时,室温高时则需在更短时间内结束)。

    (7)开始输血时速度宜慢,在输血全过程中都必须严密观察输血反应,重点时段:开始输血前、开始输血后15分钟以内、输血过程中至少每小时一次、输血结束后4小时。如有反应则应立即停止输血,一边作相应处理,一边通知血库重新检验,交叉配血。

    (8)输血完毕,将空血袋“打包封存”:将针孔处折叠,用胶布贴防止余血流出,并将使用科室、病人姓名及住院号等标注在空血袋标签空白处。血袋应低温保存在空血袋暂存箱内24小时以上。暂存箱内的冰排或冰块根据室温变化及时更换,常规每6小时需更换一次。同时,规范填写《临床科室血袋保存及处理(含输血器)记录表》以便必要时检验。

    (9)同步填写《输血安全护理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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