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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集区人民医院(市六院) 控烟管理工作制度

    时间:2023-09-22   浏览次数: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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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让广大患者和医务人员有一个文明、健康、和谐的医疗服务环境,提高控烟知识和控烟参与意识,提供戒烟咨询和技术指导,制定本制度。

    一、在医院无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医院无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制度的实施。

    二、本院职工、患者以及家属一律不得在医院内所有诊疗区域、办公室、公共场所等非吸烟区吸烟。

    三、在院内张贴醒目标识和指引。

    四、医院拒绝接受烟草广告商赞助和标明了烟草广告的物品,院内不刊登、张贴、播放、散发烟草广告。

    五、医务人员不得在病人面前吸烟。

    六、定期向全院职工、门诊及住院病人开展控烟知识讲座,利用宣传栏、网站、宣传小册子等形式进行控烟宣传。

    七、医务人员应掌握控烟知识、方法和技巧,对吸烟者提供简短的劝阻指导。

    八、全体医务人员均是控烟义务宣传员,应大力宣传吸烟有害健康等控烟知识。

    1.均有义务进行同伴教育及相互监督。

    2.均有义务对病人及家属进行控烟宣传。

    九、对在院内非吸烟区吸烟的人,全院工作人员均有责任进行劝阻或指引其到吸烟区内吸烟。

    十、建立控烟督察机制,并将控烟信息、督察结果及时公示。

    十一、各科室行政主任(科长)为本科室控烟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科室控烟工作,病区护士长负责本病区区域内控烟工作。

    十二、医院将控烟目标作为年度考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必备条件。

    十三、对试用期人员违反规定的,医院不予接收。

    本制度由医院控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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