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六安市第六人民医院DSA机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编号:202001
项目预算:¥20000.00
一、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一台1台DSA辐射安全许可证的申领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编制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技术、设备、资金及人员方面的实力;
(二)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企业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通过资格审查:
(1)企业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企业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企业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企业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四)具备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CMA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五)企业被县级及以上环保部门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单位报价要求
(一)所投服务报价应当包含服务费用及税金等所有费用,中标投标单位应向采购单位出具税务发票。
(二)投标文件应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四、投标单位投标须知
(一)评标定标方法: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确定为成交投标单位;当最低报价相同时,采购人通过摇号确定成交投标单位。
(二)投标投标单位在投标时,需要同时提交下列材料复印件,否则,其报价将不被接受:
1. 营业执照(独立法人资格);
2. 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 CMA资质证书;
5. 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无被县级及以上环保部门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声明函;
(三)投标投标单位如因未在规定时间段内报价,报价模糊、无法辨认等造成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四)付款方式:合同约定。
五、报价方式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应装订密封(标书正本一份),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 1 月 9日上午8:30时;
2、投标文件送达地址:六安市叶集区兴叶大道与民强路交叉口六安市第六人民医院住院部八楼医学装备部;
3、请在投标密封袋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编号、联系方式。
(备注:外地企业可快递至此,以签收时间为准)
六、联系方式
单 位:六安市第六人民医院
地 址:叶集区兴叶大道与民强路交叉口
联系人:周主任 联系电话: 0564-6488025